聖嚴法師的佛學長進多少?
陳義憲
在一九九一年三月九日的《美洲時報》上,由德洲佛教會宏意法師所提供的《正信的佛教》(「聖嚴法師」名著),開始在其上聯載。在當天的報紙上,明記著作者的簡歷:
東京立正大學文學博士
中華佛教文化館館長
中華學術院佛學研究所所長
中華文化大學哲學研究所華岡教授
PRESIDENT OF INSTITUTE OF CHUNG-HWA BUDDHIST CULTURE
IN NEW YORK
而其著作則寫明:
戒律學綱要(天華)
世界佛教通史、比較宗教學(中華)
中國佛教史概說(商務)
明末中國佛教之研究(東京山房)等24種
從聖嚴法師的的簡歷和著作中,可看出他是一位大有來頭的人物。但在上述的文章上,卻記著一句讓基督徒覺得很不阿們的話:
「他用不著騙人家說『代人贖罪』,他是教我們一切要自己對自己負責──『種瓜得瓜,種豆得豆』。」(註一)
上面這段話,聖嚴法師是以「指桑罵槐」的說法,一方面在講述釋迦牟尼的「誠信無欺」,也在暗示耶穌基督「言行有虧」。他的這種說法,讓基督徒看了就覺得很不舒服!在當年,這本書每個禮拜六都會連載,大約刊登了半年多纔登完。從聖嚴法師的這本書中,我們可以看到,他對佛學的研究,并不深入,有些觀點也說得牛頭不對馬嘴。這本《正信的佛教》雖是聖嚴法師的成名之著,而且銷路也很好,但書中所說的佛學,和真正的佛理尚有一段距離。
這本《正信的佛教》,從其「再序」中可發現,這是聖嚴法師在民國五十二、三年間所寫的,並於民國五十四年元月由「佛教文化服務處」發行。算一算,應是聖嚴法師在卅三歲到卅四歲時寫的,也是他重新出家後的第四年至五年時寫成的。可能那時他對佛學的認識不深,也可能年青氣盛,因此所寫的文章,令基督徒讀後很不舒服。
一九九三年元月,聖嚴法師終於把《正信的佛教》修改了,並且也把書名更改為《學佛正信》。他經過廿九年的歷練與研究,又經過碩士與博士的學習研究過程,按理,他應會大修特修的。但實際上他所更正的也只是幾個錯別字而已,其他寫錯的地方都未更正,有些當年誤用的偽造資料,仍舊還留存在其書中。
如果我們把聖嚴法師所寫的新舊兩本書,逐字的比對,就發現該改的還是都沒有改,很多錯誤都還擺在那裡。在第一頁對到五十二頁,在總共有十五個題目的比對中。他除了第四頁到第五頁的「自序」加了大約十七行的說明外,其正文自十三頁到五十二頁間,總共改了一些字。(註二)
最讓人覺得訝異的是,在經過廿九年的歷練之後,聖嚴法師的佛學思想竟然沒有多大長進,仍舊停留在早期剛進佛門的狀態中。他的未長進,可能有兩個原因:第一,他真的不知道錯在那裡?若真的是這樣,那是很可悲的一件事,因為他在佛教中,被人看為龍象,被人視為佛學的權威,如果連佛學的權威都是如此,這不只是聖嚴法師的悲哀,也是佛教界的悲哀!
在民國四十八年三月,聖嚴法師曾投稿在《今日佛教》二卷十一期的〈關於胡適思想的宗教信仰〉一文中,他對胡適教授在思想上改變的快速,有如下的感述。他說:
「胡適先生在他《中國哲學史大綱》上冊再版自序中曾說:『這部書的稿本是去年九月寄出付印的,到今年二月出版時,我自己的見解已有幾處和這書不同了。』可見一人的思想和見地,每每都在變動。」(註三)
不知道聖嚴法師在看到他早年所寫的這段話,會有何感想?想一想,胡適教授在五個月之間,他在見解上已有幾處的變動;但他自己在佛學的造詣卻在廿九年中「如如不動」。是佛理太簡單?因而使他在早年就已領悟了全部佛理?還是他自己對佛理依舊沒有深入?
第二個原因,他不是不知道,只是不想更改而已,因為他若更改了,他這本最成名的大作,就無法寫得那麼鈧鏘有力;也會使有心人發現他過去曾寫錯了,所以就硬著頭皮不加改動。他有可能認為,我若不說出,誰會知道?若真的是這樣,那他就不是「僧寶」了。(本文謝謝國華姊妹的校正)
註一:
1991.3.9.《美洲時報》P.11。
註二:
P.13,第一段最前面少了「事實上」三個字。
P.19,第六行,把「變化」改為「變位」。
P.21,第十行把「正像以後所有的眾生一樣」的「所」字去掉。
P.32,第六行,在「國家主權」之下加一「了」字。
第九行,在「因為有人控訴」之上加「這是要緊的」。
第十一行,「但主輸入是」改為「但其主輸入乃是」。
P.41,第二行的「原故」改為「緣故」。
P.42,第二行的「吸煙」改為「吸菸」。
P.47-48,把「歸」字改為「皈」字,共十三個字。
註三:
聖嚴法師,《佛教人生與宗教》P.165.覺世旬刊社,1963.5.1.初版。
陳義憲
在一九九一年三月九日的《美洲時報》上,由德洲佛教會宏意法師所提供的《正信的佛教》(「聖嚴法師」名著),開始在其上聯載。在當天的報紙上,明記著作者的簡歷:
東京立正大學文學博士
中華佛教文化館館長
中華學術院佛學研究所所長
中華文化大學哲學研究所華岡教授
PRESIDENT OF INSTITUTE OF CHUNG-HWA BUDDHIST CULTURE
IN NEW YORK
而其著作則寫明:
戒律學綱要(天華)
世界佛教通史、比較宗教學(中華)
中國佛教史概說(商務)
明末中國佛教之研究(東京山房)等24種
從聖嚴法師的的簡歷和著作中,可看出他是一位大有來頭的人物。但在上述的文章上,卻記著一句讓基督徒覺得很不阿們的話:
「他用不著騙人家說『代人贖罪』,他是教我們一切要自己對自己負責──『種瓜得瓜,種豆得豆』。」(註一)
上面這段話,聖嚴法師是以「指桑罵槐」的說法,一方面在講述釋迦牟尼的「誠信無欺」,也在暗示耶穌基督「言行有虧」。他的這種說法,讓基督徒看了就覺得很不舒服!在當年,這本書每個禮拜六都會連載,大約刊登了半年多纔登完。從聖嚴法師的這本書中,我們可以看到,他對佛學的研究,并不深入,有些觀點也說得牛頭不對馬嘴。這本《正信的佛教》雖是聖嚴法師的成名之著,而且銷路也很好,但書中所說的佛學,和真正的佛理尚有一段距離。
這本《正信的佛教》,從其「再序」中可發現,這是聖嚴法師在民國五十二、三年間所寫的,並於民國五十四年元月由「佛教文化服務處」發行。算一算,應是聖嚴法師在卅三歲到卅四歲時寫的,也是他重新出家後的第四年至五年時寫成的。可能那時他對佛學的認識不深,也可能年青氣盛,因此所寫的文章,令基督徒讀後很不舒服。
一九九三年元月,聖嚴法師終於把《正信的佛教》修改了,並且也把書名更改為《學佛正信》。他經過廿九年的歷練與研究,又經過碩士與博士的學習研究過程,按理,他應會大修特修的。但實際上他所更正的也只是幾個錯別字而已,其他寫錯的地方都未更正,有些當年誤用的偽造資料,仍舊還留存在其書中。
如果我們把聖嚴法師所寫的新舊兩本書,逐字的比對,就發現該改的還是都沒有改,很多錯誤都還擺在那裡。在第一頁對到五十二頁,在總共有十五個題目的比對中。他除了第四頁到第五頁的「自序」加了大約十七行的說明外,其正文自十三頁到五十二頁間,總共改了一些字。(註二)
最讓人覺得訝異的是,在經過廿九年的歷練之後,聖嚴法師的佛學思想竟然沒有多大長進,仍舊停留在早期剛進佛門的狀態中。他的未長進,可能有兩個原因:第一,他真的不知道錯在那裡?若真的是這樣,那是很可悲的一件事,因為他在佛教中,被人看為龍象,被人視為佛學的權威,如果連佛學的權威都是如此,這不只是聖嚴法師的悲哀,也是佛教界的悲哀!
在民國四十八年三月,聖嚴法師曾投稿在《今日佛教》二卷十一期的〈關於胡適思想的宗教信仰〉一文中,他對胡適教授在思想上改變的快速,有如下的感述。他說:
「胡適先生在他《中國哲學史大綱》上冊再版自序中曾說:『這部書的稿本是去年九月寄出付印的,到今年二月出版時,我自己的見解已有幾處和這書不同了。』可見一人的思想和見地,每每都在變動。」(註三)
不知道聖嚴法師在看到他早年所寫的這段話,會有何感想?想一想,胡適教授在五個月之間,他在見解上已有幾處的變動;但他自己在佛學的造詣卻在廿九年中「如如不動」。是佛理太簡單?因而使他在早年就已領悟了全部佛理?還是他自己對佛理依舊沒有深入?
第二個原因,他不是不知道,只是不想更改而已,因為他若更改了,他這本最成名的大作,就無法寫得那麼鈧鏘有力;也會使有心人發現他過去曾寫錯了,所以就硬著頭皮不加改動。他有可能認為,我若不說出,誰會知道?若真的是這樣,那他就不是「僧寶」了。(本文謝謝國華姊妹的校正)
註一:
1991.3.9.《美洲時報》P.11。
註二:
P.13,第一段最前面少了「事實上」三個字。
P.19,第六行,把「變化」改為「變位」。
P.21,第十行把「正像以後所有的眾生一樣」的「所」字去掉。
P.32,第六行,在「國家主權」之下加一「了」字。
第九行,在「因為有人控訴」之上加「這是要緊的」。
第十一行,「但主輸入是」改為「但其主輸入乃是」。
P.41,第二行的「原故」改為「緣故」。
P.42,第二行的「吸煙」改為「吸菸」。
P.47-48,把「歸」字改為「皈」字,共十三個字。
註三:
聖嚴法師,《佛教人生與宗教》P.165.覺世旬刊社,1963.5.1.初版。